今天有很多讓我感到快樂的事情發生:

1. 兩個房間順利出租,落袋為安

2. 港保佣金入帳,感到分潤的喜悅

3. 和四個研究生討論論文,溝通順利,進度令人滿意

4. 視訊課程和國中老師們真實溝通,面對雙語教學的問題

5. 吃到可口的蜂蜜蛋糕和手搖飲

然而今天也有讓人意外的驚奇發生:騎腳踏車在人行道上去7-11購物,就在我正要小左轉往7-11停車的時候,突然後方有台U-Bike飛馳通過,我們同時停下車。騎U-Bike的壯碩年輕男子說:『欸,你怎麼轉彎?!』我直覺回答:『又沒有撞到!』(的確沒撞到,況且就算有撞到,是『後車撞前車』還是『相撞』還有得爭論的。)他反駁說:『還說沒撞到!』(喔,原來他覺得被撞了嗎?)我不想跟這種人吵就息事寧人的說:『喔,對不起。』他才悻悻然地騎走。

哇,真是莫名其妙。嚴格說來我們兩個在人行道上騎腳踏車都違法,既然違法哪有什麼『直行優先』這款事。況且他在人行道上騎那麼快,這對嗎?

太久沒有遇到莫名其妙的人,以至相當不習慣。

所以今天快樂的方法很矛盾,那就是:願意道歉。

願意輸的人,會在別的地方贏回來。能量定律。

願意輸給老婆的人,會在職場事業上贏人。

今天我願意在這個『人行道兩輛腳踏車差點相撞事件』上認輸,向對方道歉,是出於直覺,來自下意識,絲毫不勉強。我覺得我可以克己致勝,這是我今天最大的快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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